当前位置: 苍鹰 >> 苍鹰的形状 >> 湛江一渔民误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渔政
4月7日上午,遂溪县渔政大队江洪中队执法人员协同边防官兵和渔民一起将一只被误捕的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玳瑁”海龟放归大海。 据了解,4月6日上午8时左右,遂溪县江洪镇渔民吴某在海上作业时捕获一只“玳瑁”海龟,回港后立即向县渔政大队江洪中队报告。经渔政人员现场鉴定,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玳瑁,其长约60厘米,宽30厘米,重约40斤。 “玳瑁”海龟放生前,渔政人员对海龟进行了详细检查,确认海龟没有受伤,并小心翼翼地把“玳瑁”海龟上的藤壶清理干净。随后,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渔民点燃了鞭炮,渔政人员协同边防官兵和渔民一起小心翼翼地抱起玳瑁龟放回海中,让它重回大海的怀抱。 玳瑁,又名瑇瑁、瑇玳、鹰嘴海龟、十三鳞、千年龟,简称玳,有很高的医药价值,属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名录中。
(图文/梁小婵蔡荣生编辑/文和棱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