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苍鹰 >> 苍鹰的繁衍 >> 非法捕获2只苍鹰当宠物养,2名男子被刑拘
图说:警方从许某超、章某新家中搜出的苍鹰来源/崇明警方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陈浩)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20日,崇明汲浜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陈家镇地区饲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苍鹰。民警找到报警人说的许某超家。许某超承认自己养了一只苍鹰。随后,民警在他家的小屋里看到了那只被长布条拴着脚的苍鹰,附近地面上还残留着一些杂七杂八的鸟毛。
据许某超交代,这只苍鹰两年前缠在了他非法张挂的捕鸟丝网上,他把它解下来后,见还活着,就养了起来,平时就用丝网上缠到的鸟来喂养它,有时候还会带着苍鹰出去猎食小鸟。
年5月的一天,许某超在非法捕鸟网上又抓到了一只活苍鹰,以元的价格卖给了好友章某新,章某新同样以非法捕获的野生小鸟喂养苍鹰。
当晚,民警在章某新家搜出一只被蒙着眼的苍鹰。
办案过程中,民警还从许某超、章某新家中的冰柜里搜出麻雀等野生鸟类冻体29只。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超、章某新以涉嫌危害珍贵野生动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
崇明警方已将查获的2只苍鹰交由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安全放飞。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严禁非法捕猎,不要蓄意伤害它们,私自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属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如果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保护动物,要尽快联系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6条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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