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苍鹰 >> 苍鹰的天敌 >> 2014年,20岁小伙掏鸟窝,被判10年
诗句里有“蓬头稚子学垂纶,侧坐莓苔草映身”。古人说话含蓄,若是现实里,谁家孩子没上树掏过鸟窝,下河抓过鱼虾?但是,古代是古代,今天是今天。
放在今天,鸟窝可不能乱捅,搞不好就要面临牢狱之灾,而且罪过不轻;这可不是瞎说,河南新乡就曾发生过类似的事,一个刚满20岁的大学生,因为掏鸟窝被判了10年6个月!
该事件的主人翁名叫“闫啸天”,河南卫辉人,年刚满二十岁,在郑州读大学;7月份正值暑假,“阎啸天”回老家后又和儿时玩伴腻在了一起。
农村孩子能玩的花样多,7月14日,“闫啸天”和朋友“王亚军”在村附近的小河里洗澡,偶然发现一棵树上有个鸟窝;不用多想,两个精力旺盛的半大小子怎能放过这等趣事?两人随即搬梯子上树。
据后来两人供述,这次掏鸟窝共捕获12只雏鸟,两人还养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一只雏鸟飞走丢失、一只雏鸟不幸夭折,乍一看很正常。
有经验的朋友或许知道,野生禽畜很难养,“闫啸天”和“王亚军”掏鸟窝抓来的小鸟,养不活也属正常;说正常可急坏了“闫啸天”,这孩子赶紧给剩余的雏鸟拍照发到网上,不久便有人主动联系要购买。
此后,“闫啸天”以块的价格将7只雏鸟卖给一位郑州买家、(块两只)卖给洛阳的一位买家、一只卖给了卫辉当地的一位买家.
掏个鸟窝换来一千多的收益,这让“闫啸天”和“王亚军”两人兴奋不已,照这样下去,俩孩子岂不掏鸟窝都能发财了?
俩孩子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闫啸天”和“王亚军”从此开始在乡野间四处乱转,目的自然是寻找鸟窝.
这里有个细节,“闫啸天”和“王亚军”可不是什么鸟窝都掏,他俩有的放矢,目标由“阎啸天”来定。
年7月27日,“闫啸天”和“王亚军”再掏鸟窝,这次收获4只雏鸟;然而,两人还没来得及高兴,警察便将他们带走了,然后通知其家人。
起初,俩孩子的父母并未当回事“掏个鸟窝能有多大罪过?”结果他们想错了。
年5月29日,辉县法院做出判决,“闫啸天”和“王亚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和10年,罪名是非法猎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
消息一出瞬间引爆乡村,“闫啸天”和“王亚军”的家人更是无法接受;拐卖妇女儿童,情节较轻的才判5至10年,掏个鸟窝能比拐卖妇女儿童的罪过还大?
闫啸天和王亚军的家人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积极做出上诉响应,这里单说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经过一番案情研究,“闫爱民”提出三个理由为儿子(闫啸天)辩解。
首先,儿子(闫啸天)压根不知道他掏鸟窝抓获的是珍惜保护动物“燕隼”,更不清楚事态的严重性;“闫爱民”曾对记者说“我们家附近有很多鸟窝,我们也不认识燕隼,要不是出了这么个事,我都不认识那个‘隼’字。”
除此外,“闫爱民”一再强调:农村孩子上树捅鸟、下河摸鱼是常有的事;儿子(闫啸天)还以为自己掏的是普通鸟窝呢!
乍一看,“闫爱民”说的倒也是事实,儿子(闫啸天)正值青春期,上树下河的胡闹也在情理之中。
古有“不知者不罪”之说,即便是今天的法治社会,儿子无意间干的错事也不至于判10年徒刑吧?
难道真是警方小题大做了?
警方第一次审讯(闫啸天)“你知道出售的是什么野生动物吗?”
(闫啸天)清楚地回答“阿穆尔隼和凤头苍鹰。”
警方问(闫啸天),是否知道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闫啸天)说“我知道这种动物受国家保护,我在群里和别人交流过,知道这是犯法的。”
这些对话都是有记录在案的,由此可见,(闫啸天)不仅知道自己掏的是什么鸟窝,或许还对“阿穆尔隼”和“凤头苍鹰”很有研究,他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
这里简单说明一下,“阿穆尔隼”和“燕隼”是两种动物,均属于国家保护物种;前面说(闫啸天)掏鸟窝抓得是“燕隼”,那么“凤头苍鹰”是哪里来的?
原来,经过警方调查,(闫啸天)已经不是第一次捕猎、买卖珍惜动物了,他之前就已经在网上购买过一只“凤头苍鹰”,并将其转卖。
之后,警方公布了(闫啸天)在多个网上平台向网友介绍非法捕猎、买卖“隼”等珍稀动物的聊天记录。
也就是说,(闫啸天)知道“小鸟”保护动物,且在知情的情况下故意进行捕猎和买卖的,由此彻底戳穿了其父“闫爱民”以“无知者无罪”的理由为儿子开脱的企图。
即便如此,“闫爱民”仍不甘心,又说“儿子(闫啸天)买卖珍惜动物的行为是被动的”。
“闫爱民”曾当众解释:儿子(闫啸天)掏鸟窝后,出于好玩和炫耀心理将雏鸟照片发到网上,之后有人主动联系儿子(闫啸天)购买,这才促成了买卖行为。
“闫爱民”的这套说法明显站不住脚,警方已经公布了(闫啸天)的网上聊天记录,其广告意味浓重,这哪是“好玩、炫耀”;从年1月开始,(闫啸天)已经开始了收售野生动物的行为。
前面2点都站不住脚,“闫爱民”又想出第3点理由为儿子开脱罪责;据警方给出的通报,(闫啸天)及其朋友共捕猎燕隼两次,收售凤头苍鹰一次。
“闫爱民”由此提出异议:一次性捕获12只燕隼,这几乎不可能;“燕隼”领地意识很强,方圆数公里内只有一个鸟窝,且每次产卵只有2至4枚,儿子(闫啸天)掏一个鸟窝,怎么可能抓到12只小鸟呢?
对此,警方给出理由:12只是总量,包括(闫啸天)出售的10只、飞走1只及死亡1只;法院认为:这些标准数字无疑确定了(闫啸天)的量刑程度,至于是不是一次性捕获,并不影响最终的判罚结果。
年8月21日,新乡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法律是冷峻的,但作为父母,依然接受不了这一结果;儿子才20岁,人生才刚刚开始,如果坐牢10余年,(闫啸天)这辈子就完了!
基于此,其父“闫爱民”不肯放弃,继续为儿子四处奔波申诉;年4月,新乡中院再度驳回“掏鸟案”再审的申诉请求;眼见儿子10年牢狱不可避免,“闫爱民”祭出让很多人都理解不了的一招,自首。
年5月10日,“闫爱民”主动自首,理由是:因为儿子的“掏鸟案”,自己曾多次向办案人员行贿;其自称先后9次给相关办案人员送礼,包括现金、购物卡等,最多一次价值3万。
明眼人看得清楚,“闫爱民”爱子心切,四处走关系、求人等行为可以理解,或许真有人收受其馈赠。
但是,“闫爱民走关系”与“闫啸天掏鸟案”是两宗案件,最终仍不能混为一谈。
对于“闫爱民自首”一案,相关检查部门高度重视,在经过调查后,对收受贿赂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对应处分;同时,“掏鸟案”仍维持原判,(闫啸天)被判入狱10年6个月。
至此,“掏鸟案”盖棺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