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中有一个情节我印象深刻:大兔子带着小兔子在草原上觅食,突然一只苍鹰俯冲过来,想要叼走小兔子,大兔子看到了,突然朝着一个开阔的高地狂奔,苍鹰的注意力被吸引,它转移了目标叼走了大兔子。小兔子还一无所知,仍然在津津有味的啃着草。当时的解说词忘记了,大概就是说:大兔子是在母性的驱动下,选择了牺牲自己来保护幼崽。也就是说母性是每一个物种深埋在遗传基因上的特性,并不只是人类的专属和特权。于是有一种声音就认为,歌颂这种先天的非主观意愿的母性,是一种过誉,因为这种伟大的牺牲精神并不是因为境界和品质有多高尚,只是顺应了天性而已。我总觉得这样说的人,大概是没有当过母亲。因为身为母亲,从来不会衡量个人的得与失,她们享受着这种心甘情愿的付出,并将这种所谓的天性践行成伴随一生的荣光。我姥姥病重那年,娃不满一岁,我妈远在大城市,一边帮我看娃,一边牵挂着我姥姥,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觉。有一天我妈脸色蜡黄的对我说:“妮,我得回去,不然会后悔一辈子。”我知道她肯定又做噩梦了。我妈回去一个月后,姥姥就去世了,这一个月内,我妈衣不解带的伺候我姥姥,每次打电话她都哭得很厉害。我姥姥的病一天比一天严重,她知道母女相处的日子正在倒计时。我姥姥生下九个孩子,除去早夭的,我有四个姨,三个舅舅,而我姥爷在我妈上初中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妈按年龄排在了第四,扛着这么一大家子人吃穿用的责任,我姥姥当年吃过很多苦,她的背驼得很厉害,几乎要成九十度,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勤快。一直到她躺倒在病床上的前一天还在不停打零工:去大棚里摘辣椒,去工厂编草筐,每天坚持挣三十多块钱。她去世后,留下了三万多块钱,办完丧事还剩下不少,几个舅舅均分了。我妈说:“你姥姥直到走,吃的穿的,包括看病的,甚至丧礼,都没花你舅舅们一分钱。”我妈说的时候,眼神里透着骄傲的光,她以姥姥为榜样,我妈也是一个倔性子,不轻易向生活低头。我上高中那年,教师的工资拖欠的厉害,我爸一年拿不到两个月的工资,家里穷的交不上我和妹妹的学费。我爸一度想辞职,去工地搬砖,但被我妈拦住了。从未出过远门,只在家里干过农活的她决定从此出门打工,来补贴家用。我妈去过木材厂修板材,去过牛肉厂剔肉,去蔬菜厂做过包装,去粉丝厂晒过粉丝,哪里有活她就去哪里。最远到过大新疆去拾棉花,昼夜温差四五十度,每天早上七点起床,中午在地头吃午饭,下午一直干到晚上八点钟,太阳还不下山呢!我妈给我说起时,总是描述一望无际不见人影的大荒漠,经常看到白的发光的小老鼠窜来窜去。而在当年我妈从来不接我和小妹的电话,她给我爸说:“别给我打电话,一说话我就扛不住想回家,多待一天都难受。”现在我妈经常津津乐道那段日子,笑我还没她去的地方多我妈靠着打工挣的钱,终于支撑我读完了四年的大学,我毕业那年,教师的待遇终于好转,我爸的工资可以按时发放,之前亏欠的也慢慢给补上了。但是我妈却并没有因此停止打工生涯,直到我生娃后,需要给我带娃,才不得不放下。带娃很累很操心,娃两岁的时候我妈瘦了二十多斤,为了体力能跟上,每天晚上她都坚持去做老年操,即使已经累的腰酸背疼。我妈说,有的时候,她都是闭着眼睛,感觉半睡半醒的状态下跟着音乐做完的。但我妈却说:带娃是她新事业的开始。我也是成为母亲之后,才感觉自己终于可以像一个成年人那样思考问题。当妈之前,我认为人生就该及时行乐,去做“月光族”、“背包客”,去穷游世界才算不枉此生。虽然身处一线城市,生活压力山大,却总觉得“为了自由可以不要面包,天大地大总有我容身之所。”当妈后,突然觉得身上背负着一种难以言表的责任感,吃喝玩乐也失去了意义和吸引力。即便远处的风景无限美好,也不如怀抱中孩子的微笑更让人感到安心和甜蜜。虽然工作上并不是很顺心,未来也总是摇摆不定,对于我们这种没有六个钱包做支撑的,想要在大城市立足并不容易。但我不想轻易退缩,就算我无法给孩子最好的,但我必须拼劲力气,给她我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一个当妈的荣耀绝不是因为孕育了生命,还在于为了让新生命活得更好,会毫不犹豫的调整船舵驶向未知之旅,而且从未惧怕与后悔过。虽然这是人类遗传因子里的天性,也许称不上伟大,但是这种天性如此坚韧和强大,庇佑着一代又一代人走向更远处,看到更多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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