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苍鹰 >> 苍鹰的习性 >> 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刑10年,有人说判重了,
掏个鸟窝被法院判刑10年半,这位大学生的父亲哭喊着:太冤屈,为什么掏几个鸟窝孩子被判10年半,这种自己感觉有冤无处申。
大学生严某暑假在家没事,就去和朋友去山上玩,严某的父亲突然接到电话通知,他的儿子严某因为掏鸟窝被抓。严某的父亲以为上树了掏个鸟蛋不是什么事,就不是很在意,以为过几天回来就没事了。然而严父等来的消息是:严某被判有期徒刑10半年!
严父听到这个消息后感觉天都要塌了,掏鸟窝的事情,村里的人经常干,为什么自己的孩子就这么严重?村里的邻居们也觉得不可思议,掏个鸟窝被判10年半,而且孩子正是青春年华,这一判,一辈子的前途都被毁了。
原来真相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严某他掏的不是一般的鸟窝。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隼,鹰的一种。严某的父亲认为自己的孩子就是弄个鸟玩玩,也不至于判刑这么长时间。严某的父母亲一致认为,孩子很听话,不会做什么犯法的事情来,真的是太冤屈了。
严某的父亲称严某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国家保护动物,他要是知道,就绝对不会去弄,严某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孩子。
然而,经过有关部门调查严某的手机发现,严某曾经多次抓这些鸟进行买卖谋取暴利,还在社交软件上售卖这些鸟,有网友也曾经出高价钱买过严某的这些鸟。
在问询期间,严某也承认自己卖了野生动物阿尔姆隼和苍鹰。更重要的是,严某说自己是知道这些是国家保护动物的,也知道捕猎和买卖这些动物是违法的!这和严某的父亲的说法又不一致。
而严某的父亲认为,孩子年少无知,处罚太重,孩子的人生就这样被毁了!
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严某并不是第一次掏鸟窝,他还是河南鹰猎爱好者成员,他经常在网络上发布自己捕猎的或者买到的隼的照片,去高价出售,综合一起,一共卖了12只隼,捕获的隼的总数量是16只。严某的父亲却说严某一共就养过4只。
判决结果出来以后,严父难以接受,多次上诉,上诉又被多次驳回,严父还通过电视报,寻求网络的力量,帮严某洗冤。
我们来看看买卖猎捕国家野生动物的判决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的判决谈法不谈情是合理的,个人观点:和那些严重刑事犯罪的人相比较,这个是判得重了,为什么不批评教育多一点,少判几年,给孩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再说了,吃野生动物的人应不应该惩罚?
也有人认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自己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来买单,他本人是明知道捕猎和贩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违法的。
你怎么认为呢?欢迎新老朋友留言。